20210927:中共浦江县经合办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2-08 19:29:25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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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江县经合办(县招商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19年3月13日至5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经合办(县招商局)进行了巡察。6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经合办(县招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经合办(县招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住,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巡察反馈4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统领全局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我县产业特点和招商工作实际,由各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开展走访调研,并于年底前完成调研文章;二是结合“深入一线三服务实干担当促发展”“百名局长联百企”等活动,服务企业,征询意见,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42家次,走访社区(村)2个,并形成调研报告——《浅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几点思考》;三是拟定《中共浦江县委办公室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浦江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浦江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强化对招商引资的统筹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统分结合、以统为主的“大招商”体制;四是开展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7月开始每半月对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情况进行督察,发布督查通报3次。

2.关于“参谋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每季度全县省外到位资金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判断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做好上下沟通,及时汇报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共向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人大常委会等汇报招商引资工作8次,参加全县“晒拼创”2次;三是积极参与2019年浦江县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研讨和修订工作。

3.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调整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县招商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县招商局)科室分工的通知》,调整、明确了党组成员、各科室的分工和职能,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二是巡察整改期间与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次,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制订《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招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加强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增强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29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12365”实体经济发展翻身战奋斗目标、《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九坚持九做到”工作规范等的专项学习、测试;二是积极对接县外企业、投资商,主动为企业提供来浦投资的咨询和帮助;三是加强全体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服务企业、投资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求全体干部克服等靠依赖思想,做到服务企业“随叫随到、不叫不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五是通过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在7月-8月份期间主动收集有效招商信息36条。

2.关于“制定举措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29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重新认真学习《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让全局党员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向全局干部征集县招商局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三是专题研究,根据职责明确县招商局各科室职能分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拟出台《浦江县招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实施办法》。

3.关于“奖励资金未兑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系沟通,根据部门职责推动异地浦江商会招商联络站工作;二是履行部门职责,对每年100万元的异地商会推动浦商回归和商会建设的考核奖励作好解释;三是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印发县外浦商回归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四是已于7月26日下午3时在组织部的召开了两部联席会议,参加会议单位有组织部、统战部、人才局、工商联、招商局,会议研究了两会(异地商会、乡贤会)、两站(人才联络站、招商联络站)合并问题和落实县委《关于印发县外浦商回归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每年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异地浦江商会推动浦商回归和商会建设的考核奖励”问题,且已与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同意追补未下达的经费,计划在2019年10月召开的乡贤大会前夕,确定奖励方案,下达奖励资金。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82号已明确由县工商联牵头落实考核奖励资金兑现。8月21日又与朱有许主席协调落实,计划由县领导牵头召开会议,制定兑现方案。

(三)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出台《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县招商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招商局行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列入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议事决策内容,同时要求对上会研究事项在会前要提前进行酝酿,加强党组成员间的沟通。

2.关于“决议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核查人员谈话,对核查情况进行说明;二是严格执行《浦江县驻点招商管理办法》,加强对驻点招商人员及工作的管理;三是修订完善《县招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把关;四是制定《关于驻点招商工作专项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规定驻点招商租房费用开支,属单位大额费用开支,事前需党组研究决定,加强各项驻点工作经费的管理,现驻杭招商分队利用原县政府驻杭办闲置房屋。

3.关于“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县财政关帐时间为12月15日,时值年终,各项工作较多,经口头协商后决定对未报销的展板、画册等先完成报销,已补交班子会议研究;二是对2018年12月17日报销的采购展板、画册等支出37366元进行重新研究;三是修订完善《县招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4.关于“非‘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差旅费等日常性支出费用表格的填报,提高报销表格填报有效率;二是修订完善《县招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须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三是修订完善《县招商局议事制度》、《县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议事机制,提高党组会议效率。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县招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会议;二是了制定中心组意识形态年度学习计划;三是研究制定《县招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招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2019年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招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年度个人发言不少于1次;三是做好中心组学习的资料收集、整理。

(二)关于“政治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周一夜学,做到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神等每周必学,以学习原文、听党课、参观红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二是制定《浦江县招商局2019年下半年党建活动计划》,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扩大主题党日参加人员范围,邀请年轻的非党人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强化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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