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2023年工作要点资料汇编(7篇)
目录
1.2023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1
2.2023年全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7
3.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14
4.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28
5.2023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37
6.2023年全州教育和体育工作要点46
7.2023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61
2023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应急救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标准、深耕细作,坚决打赢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实现“努力减少森林火情,努力减少一般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奋斗目标,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机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降低森林资源损失,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结合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村(屯)、国有林场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压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森林经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林长制要求,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全面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
各乡(镇)、村(屯)、国有林场要与护林员、林地相连的土地承包人、上山搞副业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承诺书,落实防灭火责任制。通过签订防火责任书、承诺书,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共同织密扎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网,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标准。进一步完善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学校包学生、家长包子女的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村(屯)、国有林场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抓好责任制落实,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各村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预防为主,狠抓火源源头管控
切实把预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工序”,把管住人作为火源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火源管理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灭结合,依法治火”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山区林地的巡查力度,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加强林下可燃物清理,突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景区、坟墓区等重点区域,逐一建立台账,分类分级整治,形成闭环管理,坚决把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重要防火期,特别是春秋两季森林防火期,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国庆、春耕秋收等重要节点以及高森林火险等级的时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巡逻巡护,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切实管住火灾源头。各乡(镇)、村(屯)、国有林场、景区要加强对进山人员、林区过路人员、中小学生等重点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林区烧荒、乱丢烟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用火、随意用火等行为。
强化专项督导检查。切实加强传统节假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督导检查,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各单位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并落实相应责任。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增强民众群防群控意识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心和第一道工序,积极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关心防灭火、参与防灭火、支持防灭火的良好氛围。每年的3月和10月份是森林防火宣传月,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造护林防灭火声势,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灭火意识。
在山头林间及进入林区的重要路口悬挂规范、醒目的护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刷新原有固定标语。充分发挥“村村通”应急广播、防火宣传车、微信、手机短信、本地公众号等多载体、多渠道宣教作用,把森林防灭火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宣传到每个山头林间、每个家庭、每个人,使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深入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森林火灾防范体系。要对所有防火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修缮,防火检查站、瞭望塔要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线路,增加保温措施,使护林员、瞭望员能够安心工作。要加大林间、林缘防火隔离带清理和计划烧除力度,变堵为疏,变被动为主动,做到预防第一,常备不懈。重要景区、国家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辖区内严禁露营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活动,各责任单位对此类行为要齐抓共管,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随时做好应急准备。要立足防大火、救大灾的标准,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市、乡两级防灭火物资准备,突出抓好乡(镇)、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探索村级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建设。抓好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突出抓好一线指挥员、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护林员等森林防灭火战术技能培训。抓好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以演练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统一协调指挥能力,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间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专业(半专业)队伍扑火战斗力水平,一遇森林火情能迅速拉得出,扑得灭。
要坚持依法治火。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审批和指导,落实政府监烧制度;进一步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抓好重大火灾案件的查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堵塞工作漏洞,积极完善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和火险形势会商研判机制,推动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特别是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职责落细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同高效、严丝合缝、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强化值班值守,加速森林应急处置速度
森林防灭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各乡(镇)、国有林场也要确立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遇有火情、卫星热点报警,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前期处置,并及时按照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制度上报情况,上报不及时、指挥调度不力的,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随时对各乡镇、国有林场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值班人员有脱岗漏岗现象,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乡镇、国有林场的值班人员要在重要时期、节假日、高火险天气,每天定时督查各村、护林人员值班情况,了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023年全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全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省局“114”工作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展“基础平台能力、场景应用成效、网络数据安全、政务服务水平、数字宣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六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数字宣城建设,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宣城贡献力量。
一、基础平台能力提升行动
加快建设一体化平台市级节点。年底前完成一体化平台市级节点建设和试点工作。3月底前,编制市级节点实施方案和建设方案。6月底前,建设完善市级数管平台数据管理、数据传输、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等相关能力,完成与省级数管平台的对接。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数字资源的梳理编目上架工作,建设市级云管平台和用管平台并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完善安全保障和运维运营体系,完成在平台上开展项目申报、资源申请、应用开发、应用部署、上线发布等试点工作。
建设云安全管理平台。实现上云系统网上申请审核流程化,合理调配和弹性扩展资源,提升云资源使用率。分步推进非涉密数据中心和云资源整合,优先推动托管或以租代建模式业务迁移上云。云上数据具备同城异地灾备能力。
完善“城市大脑”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大脑与一体化市级平台的融合,加快推进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整合共享,建成市级物联网感知系统和宣城实景三维基础平台。充分发挥城市大脑的赋能作用,推动完善智慧场景在一体化平台上开发建设。
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化新范式。修订完善《宣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统筹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现“三大转变”。有序推进市直单位数字化整体设计。
二、场景应用成效提升行动
实施场景创新工程。落实省市县联动的场景开发模式和“一地创新、全市应用、全省推广”的场景推广机制,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党政机关协同、政务运行等赛道,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场景创新,每个县(市、区)推出至少2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与省场景创新供需对接会。加强对示范应用场景的宣传推介和经验推广,持续扩大社会影响,浓厚建设氛围。
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继续深化“出门不带证”应用,新增电子证照10类,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实现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广泛应用。推进一“码”服务建设,深化卡码融合应用,促进一码通行赋码生活。
三、网络数据安全提升行动
统筹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平台。优化升级改造现有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结构,建成网管平台。持续推进部门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实现市电信、市移动和市联通电子政务外网交换设备和线路光纤的互联互通。
扎实推进数据工程。年底前选择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全面梳理数据资产、设计数据架构,完成试点工作。4月底前,完善首席数据官制度,形成跨部门数据协同机制。6月底前,制定数据工程推进计划,完成数据工程总体设计,开展数据工程项目申报。12月底前,全面梳理市级及以下建设或部署的应用系统和政务数据资源、设计数据架构,探索建立社会和经济数据架构,高质量开展数据治理、数据融合和数据开发应用工作。
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设市级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完成与省平台对接。做好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期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和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监测工作。
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实施“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升级皖事通APP宣城分厅,建设“我的宣城”专区、“县市区旗舰店”。各县市区至少完成2个高频服务建设并推广应用,1个服务适老化改造,开展“一件事一次办”移动端试点推广应用;建设皖企通宣城分厅PC端门户、移动端,统筹推进涉企服务事项对接,全力汇聚涉企服务;大力推广皖政通应用,按照接入标准规范,推进办公、审批、监管、决策、运行等数字化移动端汇聚接入。
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国家、省基本目录,动态认领、编制、调整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办事指南自查自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全省一单”,做到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同要素受理、同标准办理。在全省率先推进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市一单”。
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规范化。进一步整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打造一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规范化示范点。结合一件事一次办,推行线上线下集成化服务。开展综窗人员(行政办事员)试点,推动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一制度两窗口”机制,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建强“首席问题官”,做实兜底服务。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加大力度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推进好差评系统与市域自建业务系统对接,实现评价数据实时传输。常态化开展“换位体验走流程”,将企业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清单”,变成服务高效、体验顺畅的“满意清单”。
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认真落实国家、省部署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拓展一批市级“一件事一次办”。市本级围绕工程项目、企业准入、民生领域推出3个场景,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各推出1个场景,并在全市复制推广。推动全国新增22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见效。大力推进“免申即享”等创新应用。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继续拓展区域政务服务合作,深化“异地代收代办”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加强主题地图建设。推动自助服务延伸拓展,新增一批市县两级自助办事项,加强政银合作,推动一体化智能自助服务逐步向基层延伸。鼓励各级各部门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审管联动创新,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持续拓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依托“全省通办”系统,开展异地收件、远程辅助审批,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省内通办。围绕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新增10个政务服务“免证办”应用场景,推动“两个免予提交”落实落地。举办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高峰论坛,形成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制度化成果。
五、数字宣城建设提升行动
加强协调调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市数字宣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调度、督办。建立健全协调调度、项目管理、资金保障等工作机制。编发数字宣城建设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优化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数字宣城建设”指标。
构建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建设,逐步建立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支撑组件、应用服务等数字化发展标准规范体系,支撑数字宣城建设。加强标准宣贯工作。
持续开展数字产业“双招双引”。加快建设宣城“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打造数字宣城建设综合地标,推进地理信息、物联网、软件外包、人工智能、电商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编制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规划。举办第二届全球1024开发者节活动和第三届智能应用场景竞赛。力争新增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20家、市级大数据企业40家。提升数字素养技能,举办数字宣城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大数据与软件信息行业协会会员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探索构建“政府+院校+企业”体系,支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产业学院专业化人才培养,将大数据与信息软件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作为学生的实训基地。
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推进数据产权制度落实,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开展政务授权运营试点,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化管理,鼓励第三方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六、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行动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XX见行动、宣城出实效”,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地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知识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压实党建责任,持续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活动,进一步提升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争创模范机关。
强化作风能力建设。落实“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着眼“标杆要高、要求要严、节奏要快、本领要强”,持续推进百名科长“五比五评”活动。强化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深化“微讲堂”,加大与县市区沟通交流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激发全体干部职工敢拼敢抢敢作为的内在动力,为推进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定期梳理工作事项,动态调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形成调度、销号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着落、有回应。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使命,始终扛起“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这一责任担当,始终昂扬“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这一精神斗志,始终坚持“聚焦讲政治、聚力优法治、聚智谋发展、聚神强队伍”这一工作思路,始终围绕“勇争第一,走在前列”这一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建设,使法治成为XX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一、实施依法治市统筹工程,扎实推动法治XX建设
1、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和四个协调小组会议,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探索建立纪委和法治督察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
2、实施“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采取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X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推动目标落地。(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
3、组织“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开展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司法文书和卷宗评查的“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四个协调小组法治建设实效。(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4、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区)创建,组织参加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十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2022-2023年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责任部门:法治督察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治调研处)
5、推广基层法治成功经验。召开全市述法推进会,推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镇(街道)全覆盖。深化“援法议事”活动和“法治小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法治督察处、法治调研处)
二、实施法治政府示范工程,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6、行政立法呈现示范标杆水平。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纂”,进一步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升级一批“五有”立法民意征集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前瞻性、创制性立法,开展29件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政府审查工作,开展9件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实施周年报告工作,加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探索与省内其他设区市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交叉互审。打造市县镇三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公共查询提供便利。(责任部门:立法一处、立法二处)
7、行政决策体现示范标杆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标准,组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优化“政府法制机构+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法律事务助理”的政府法律顾问新模式,对2020-2022年政府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回头看”,开展“十佳”合法性审查文书评比,做好政府重大涉法事务法制审核,协助办理市政府信访复核事务,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质效。(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规处)
8、行政执法实现示范标杆水平。试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在全市相对统一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推进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9、行政复议显现示范标杆水平。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案专家小组,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办案规程、行政复议报告抄报办法等制度,组织典型案例评选、复议案卷评查和全员培训,探索行政复议与检察机关共同化解争议,加大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强化监管职能,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全市行政应诉败诉率。(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
三、实施服务大局护航工程,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0、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深度对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做好《X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推动工作,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出台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支持和促进“四敢”精神的法治保障举措。(责任部门:立法一处、法治调研处、办公室)
11、法治保驾重大战略。聚焦“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统筹安全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一带一路”共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引领区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美丽XX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要项目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
12、法治保护市场主体。加强涉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优化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指导、风险点提示、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行联合执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责任部门:立法二处、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