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3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2024-02-08 18:23:18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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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百度根据《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一)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4、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加强对基层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委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报告。 

  6、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加强对机关党委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局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局党委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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