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书的说明
红色标准部分为相关文书,蓝色编注部分为相关会议,具体格式和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一、发展工作简要程序
第一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个人申请。入党申请人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2.谈话。
3.党小组提名:召开党小组会,提名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荐: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推荐。
4.党支部研究: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报党委备案,党委汇总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交政治部组织科,领取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培养教育。
6.组织考察。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作1次考察鉴定,并及时填写考察表。
7.调整补充。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1次分析,做好调整充实工作,完善培养考察措施。
第二步: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年初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报党委备案。党委汇总《花名册》后报政治部组织科备案。根据党员发展通知,按批研究确定。
2.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召开党小组会讨论。
3.组织党员和群众评议。召开军人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