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X局党委近三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XXXXX
(二)党建总体情况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情况局党委始终把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为XX战胜风险挑战、不断担当前行的关键所在,毫不动摇地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坚持每年印发《党委工作要点》、《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先后印发了《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工作的意见》、《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办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和《三个底线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把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局党委班子还坚持当模范、做表率,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带头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中讲党课。按照“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定期沟通”的班子建设理念,不推诿、不扯皮,遇事商量办,集体讨论解决困难,平均每周召开一次党委会,沟通一次思想,不让问题积压化、不让矛盾扩大化、不让隔阂长久化,从而达到了气顺劲足的班子建设成效,坚持把党的领导处于主导作用。20XX年至今共召开党委会X次,研究决策议题共计XX个。在历年的职工评议中,局党委班子满意率均居前列。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局党委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学习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中央和XX党组、XX的权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依据XX系统发展理念,提出了XX党建五年规划的总体思路,坚持既同步开展,又突出阶段性重点的理念,确定了夯实基础巩固提升、全面推进和总结成果三个阶段20余项工作任务。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X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后,我们又进一步拓宽思路,把“对安全隐患零容忍”“三个底线”等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赋予其新的内涵。同时,对一些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也及时在党委常委会或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讨论,制定配套落实措施,确保上级指令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3.主题学习教育情况。局党委坚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效果列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努力营造“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良好环境,重点是从激活基层党组织“细胞”活力入手,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抓起,专门印发系列文件,就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指导,成立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组织了工作经验交流会、示范现场会、微型党课和交叉检查等,不断增强制度落实实效。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委坚持每年把党建工作任务量化分解,严格落实“月总结、月安排、月讲评、季考核”原则,并深入开展了“一先两优”“争做四讲四有党员”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向高质量、高标准迈进。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中,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突出“常、长”二字,把学习教育落实到支部,具体到每一名党员。主要做法是: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学X局长、XX书记两级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随后印发《学习教育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问卷答题活动,并为全体党员配发《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书籍。先后在XX学院举办了三期学习教育处级干部轮训班和一期党支部书记集训班,通过集中封闭式培训和“晚自习”方式,提升了学习效果。同时,还特色开展了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让XX榜样现身说法,积极营造良好风尚;编辑制作《学习体会材料整理》,把全局XX余名处级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集结成册,进一步总结了经验、提高了认识、固化了学习成果,以学习教育推进全局工作,用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局党委负责人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拿方案、定措施、作部署,加强指导,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印发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分析会议,组织了公开述职述廉,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去年,我们还结合实际,全面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实现了廉政防控内容全员、全岗、全覆盖,坚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执纪问责,用“五类处置方式”设置监督执纪的纪律防线,并逐步加大问责力度。2020年,对4名违纪党员进行处分,1人实施了函询,对7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使干部受到了警示。
5.规范选人用人情况。局党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与聘任程序,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标准;将道德文化素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等标准作为选拔聘任的基本条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党委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要求去识别干部,使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到重用。全局各级干部的聘任,均按照民主范本、考察培养、选拔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开展,结合人力资源部标准化、规范化的选拔标准,构建成了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在日常的干部管理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培养和考核评价等机制,规范干部管理,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使全局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近年来选拔任用的局管干部,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操作,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现象,职工群众反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