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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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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部署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
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推动整个工作体系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乡村振兴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明确5年过渡期工作重点,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
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等“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延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优化创新一批”的思路,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政策清单。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创设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的政策。脱贫攻坚期间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强化产业、就业等帮扶;无劳动
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实行“一事一议”,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提升信息、数据精准度。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携笔同道www.xiebitongdao.com,每天更新精彩范文
3.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落实脱贫户住房安全兜底保障责任,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对脱贫攻坚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
产,摸清资产底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科学确定产权归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不同的资产实施分类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对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加强经营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对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做到持续发挥作用。各地要落实扶贫资产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对扶贫资产的转让、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合理确定资产经营方式,规范资产收益分配,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村级收益部分可用于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小微奖补、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及扶贫资产维护等,不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和提升自身发展能力。
(二)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有效衔接机制
1.聚力做大做强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全市扶贫产业项目绩效管控的实施意见》,推动现有扶贫产业项目提质增效。狠抓弱质项目整改,相关产业项目实施部门要充分发挥整改主体作用,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合力,统筹抓好弱质项目提升、闲置项目盘活等工作。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重点抓好项目主体、市场销路和可持续发展三个关键点,在可持续上、带动能力上、规模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加强村级光伏电站维护管理,
健全管护机制,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全面落实好财政扶持、金融贷款、税收减免、项目用地、用工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脱贫地区现有产业稳步良性发展。依托乡村资源资产优势,发展“菜园”经济、“小院”经济,培育鲜食玉米、食用菌、果蔬、羊禽等有明显供给优势的高效特色种养产业。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行动。持续开展消费农副产品认定工作,打造专馆专柜专区为载体的产品销售渠道。设置食堂的各级预算单位,过渡期内农副产品采购预算中预留10%以上份额,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
2.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挥职业学校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用好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继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强化就业服务,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优先保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现就业。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逐步调整优化人员选聘、补贴标准等政策,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
3.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承接国家和省对
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重点谋划一批道路、高标准农田、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光纤宽带和4G信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向自然村延伸。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大农村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力度。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强脱贫地区防洪、农田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巩固快递“乡乡有网点”布局,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2022年底,实现有条件建制村“村村通快递”。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加快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
4.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一批特色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巩固30种大病专项救治成果,持续
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探索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及提供服务医疗机构范围。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脱贫地区受援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开展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通过“远程医疗平台”,推动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远程医疗全覆盖,实现农村患者在“家门口”享受上级医院专家诊治。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加快推进健康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培育健康生活方式,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健康保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1.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对比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
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2.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创造条件。在种植业方
面,鼓励低收入人口采取土地流转、带地入社、保底分红方式,发展规模经济、特色经济促增收;利用庭院净土,发展“菜园”经济,种满种严房前屋后田间隙地,培育黏玉米、食用菌、果蔬等有明显供给优势的高效特色种植业促增收。在养殖业方面,引导低收入人口采取托管代养参与生猪、家禽、牛羊等规模化畜牧养殖,采取“小院”散养家禽等方式获取养殖收益。在务工就业方面,通过完善奖补机制,鼓励各类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招商引资企业、返乡入乡人员创办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吸纳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加快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所需用工优先向低收入人口倾斜;借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道路、桥涵、广场、自来水、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小型工程项目,优先就近就地雇用当地低收入劳动力。
3.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5%予以低保金加发,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提高加发比例。低收入家庭中重残、重病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标准可按照当地平均补助水平+低保金加发计算。完善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方法,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健全和完善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年收入时可按务工所在地两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扣除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全方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对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
4.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门诊和住院待遇保障标准。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按照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将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调整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脱贫攻坚期内各地自行开展的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资金,并持续加大投
入,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政策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5.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由地方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口、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居家探访服务制度,健全定期巡访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孝老敬亲”新机制,并向低收入人口拓展。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残疾儿童健康机构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和康复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6.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落实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1.全力推进脱贫地区经济加速发展。全面承接国家和省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政策,增强区域发展能力。一以贯之抓好12个重点产业、县(市)区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项目“三项核心任务”,滚动实施“百万千”产业倍增计划,抢抓机遇谋划推进重大战略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性园区,着力建设食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全链条谋划、全方位推进、全要素提升,打造符合实际、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突出工业引领、产业项目带动、全产业链打造等举措,推动县域经济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推动弱县赶超、强县跨越,开创县域经济发展新局面。
2.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乡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巩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引带作用,着眼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前瞻需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产业带动型、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自主经营型、资金入股型等多类型的村级集体经济,补短板、强弱项、抓主体、促提升。
3.推进“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按照“主导产业突出、融合趋势明显、联农带农紧密、品牌知名度高”的评定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围绕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因地制宜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让农户有干头、尝甜头、有奔头。
4.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定点帮扶长效机制,继续坚持省市县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定点帮扶制度,落实帮扶措施,提高帮扶实效。巩固拓展社会帮扶覆盖面。组织全市各级工商联和所属商会协会、民营企业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大力开展社会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志愿帮扶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提高帮扶效能
(五)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各县(市)区要全面承接国家和省关于财政投入的相关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确保资金投入方向准确,逐步提高产业发展资金占比。全面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以工代赈、惠农补贴、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救助和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需要,每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与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乡村两级也要结合自身财力,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查缺补漏,便民惠民。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全面承接国家和省金融服务相关政策。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落实国家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持续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先锋引领作用,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效率。继续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实施扶贫小额保险政策,鼓励各县探索防贫保险机制。继续实施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政策,加大对脱贫县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补贴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保险+期货”,为农产品价格和收入提供保险,稳定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稳定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充分利用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探索农产品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全面承接国家和省土地支持相关政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坚持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
策,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继续执行省内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政策,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做好人才科技支持政策衔接。全面承接国家和省人才科技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要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基层倾斜。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用好用足“乡聘村用”引才载体,选拔聘用村级农民技术员,加快培育壮大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专业服务“三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适当放宽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条件,可根据实际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兵源)招录(招聘)。支持科技特派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将脱贫攻坚建立起来的成熟完
善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一起抓”领导体制延用到乡村振兴。继续实行市级领导扶贫联系点工作制度。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的落实。发挥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集中精力统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从研究部署、精力投入、“一村一品”、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对乡镇党委政府提出约束性和可量化的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条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建立常态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机制,整体优化提升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继续强化驻村帮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好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选
派、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明确驻村工作职责任务,加强指导培训,推动驻村帮扶力量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将分年度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计划。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举措。同时统筹好脱贫区域与其它区域的发展规划,推进共同发展。
(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对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要将“一村一品”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重要内容。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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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围绕乡村振兴“20字方针”和“五大振兴”要求,着力抓关键转方式调结构,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提质量促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我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
驱动发展,落实全面自觉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效提升乡村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足。
(二)目标任务。2021年,加快推进产业更精、质量更高、生态更优、科技更强、开放共融的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建设。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一产增加值增速达到5%。粮食产量达到240亿斤,确保在全国产粮大市第一方阵中位次前移。食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达到72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1.实施种植业提质增效工程。落实党政同责抓粮食安全负
责制,确保粮食面积不减、产量增加。
(1)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针对粮食单产水平低、种植
结构不优、生产效益不高的问题,聚焦稳粮、保供、提质、增效,落实好“两藏战略”,强化“一带”“两区”建设,坚持政策导向、市场需求,科学调整粮食种植布局结构,攻单产、提总产,保障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压舱石”支撑能力。要积极引导第四积温带加快退出水稻种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6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240亿斤以上。
(2)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建设城郊、沿路蔬菜瓜果生产区和夏秋菜南销生产区,积极发展食用菌、鲜食玉米产业。抓好蔬菜及肉蛋奶产品供给、质量监管、市场流通,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全市蔬菜生产面积90万亩,实现产量180万吨。
(3)发展特色高效作物种植。突出优势道地药材种植,打造板蓝根、防风、赤芍等专品种生产基地,打造“板蓝根”等道地品牌,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扩大到60万亩。发展马铃薯产业,种植马铃薯10万亩。发展林下经济,促进生态经济林发展,全市林业产值增长5%。
2.实施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针对畜牧体系建设不完善和延伸精深加工不够问题,围绕建成现代畜牧强市目标,推进现代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
(1)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利用国家和省实施奶业振兴行动、牛羊生产五年行动和发展生猪生产的扶持政策,突出“两牛一猪”和“一羊一禽”发展重点,以资源保障确定养殖承载
能力,加快大型企业规模养殖牧场建设,推动养殖小区提档升级改造,推行代养寄养模式发展集中饲养,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和畜禽生产结构,加强科学饲养技术应用,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总量扩张、集群发展,打造优质肉蛋奶原料生产供应基地。
(2)完善疫病防控机制。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疫病防控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突发动物疫病防控和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春秋季强制免疫,畜禽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率达到100%,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降低,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5%、6%、3%、3%以下。
(3)发展优质饲草饲料。发展优质饲料作物种植,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依托牧原、东方希望、金锣、谷实等龙头企业发展饲料加工,提高饲草饲料供给能力。全市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增加饲料加工生产能力100万吨,饲料加工产能达到450万吨。
3.实施种业振兴工程。针对种子杂而不优和种业“卡脖子”问题,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依托现代农业科技园和种业科研单位、育种企业,研发优质高产新品种、引进国内蔬菜等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打好种业翻身仗。
(1)提升农作物良种繁育能力。玉米繁育高淀粉、高赖氨酸、高氨基酸等专用型品种;大豆繁育蛋白含量42%以上优质高产稳产品种;水稻繁育抗倒伏、抗稻瘟病品种,研发二、三积
温带中长粒优质品种;马铃薯优选不同加工需求的品种和抗旱、抗晚疫病品种。科研及种业企业研发、培育、引进农作物新品种45个。
(2)推进畜禽品种繁育改良。推进“华牛”品种培育,改良F1代1.5万头,改良F2代1000头。加强A2奶牛高产品种繁育,A2高产奶牛存栏达到1.3万头以上。加快现代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通过曾祖代种猪,年提供优质父母代种猪能力达到10万头。
(3)加大林草良种繁育力度。重点扩繁优质小黑杨、黑青杨、龙丰杨1号、龙丰杨2号、错海樟子松、错海长白落叶松等树种,繁育羊草、星星草、野大麦等优质草种。全市重点工程造林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以上。
(4)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国家区域性玉米制种基地、全国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区域性大豆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发展。
4.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针对农业生产技术“卡脖子”问题,坚持科技化引领,着力破解制约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1)加强农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利用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本地技术资源,围绕有机肥替代化肥、蔬菜储藏、畜禽养殖等种养技术,甜菜纸筒育苗高产栽培、蔬菜和经济作物收获、圆葱种植全程机械化等机械配套技术,开
展技术攻关。全市选择15项农业技术开展攻关。
(2)推进高标准农业科技产教融合园区建设。丰富园区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集成推广重大农业新技术,加强“新、特、优”品种示范展示,运用综合配套技术开展玉米750公斤、大豆200公斤、马铃薯4000公斤等作物单产高产攻关,推动技术、工艺、业态创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推广基地,发挥园区在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3)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抓好省市共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县域职教中心作用,围绕高产增效、提质增效、节本增效、绿色增效、特色增效,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模式。全市推广新技术项目10大类、集成推广7000万亩次;制定大豆、水稻、玉米等5个作物绿色优质高产栽培技术规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达到500人,打通科技进村入户通道。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加大农业科技整村培训力度,开展农民科技培训28万人。
5.实施现代农业物质装备建设工程。针对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1)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配套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抓好项目设计、评审批复、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金管理、上图入库等工作。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90万亩。
(2)推进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加快推进高性能大马力拖拉机替代小马力拖拉机,淘汰老旧小、高能耗、低效率农机,引进新型智能适用农机装备,加快推进耕种收等主要环节的智能化。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8.3%,淘汰老旧小型拖拉机3000台,新增大马力拖拉机800台。
(3)提升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提高抗旱供水能力。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争取将涝区项目纳入全省水利“十四五”规划。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措施,提升灌溉效率。全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
(4)提升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振兴智慧气象服务,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加强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和应对天气变化工作,提高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和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全市建设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10个,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设备升级改造10个;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系统标准化作业点31个,远程指挥监测系统11套;观测站点实景监测远程终端监控系统10套,5G实景监控站点35个。
6.实施生态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工程。针对高效生态农业价
值培育不够、挖掘不足问题,大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打造国家绿色食品安全示范区,推动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试点城市建设。
(1)加强黑土耕地保护。探索推行“田长制”,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农民耕地保护主体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河道和湿地内耕地治理,对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耕地开展清理、退耕还湿;核心保护区内合法耕地按照政策要求有序退出;非核心保护区内合法耕地推广种植旱稻和绿色有机水稻,实行清洁生产。实施水土保持项目,种植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替代玉米,推进坡耕地治理。推广旱田“一翻(松)两免”、水田“翻、旋、耙”相结合的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全市建设黑土地保护示范区100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320万亩。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突出秸秆商品化,打造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产业链,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3)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快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鼓励养殖企业与种植大户签订还田消纳协议,推广寄养代养、粪污集中处理模式,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
形成粪污治理市场化机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
(4)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有机肥替代计划,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行动。有机肥生物肥施用量同比增加30%以上,化肥施用量同比减少3%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农膜回收率达到8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
(5)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5万亩。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实施草原全域禁牧,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河湖长制,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积极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7.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针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不够、乡村产业小而散、小而低、小而弱的突出问题,坚持产业化、市场化引领,加快构建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
(1)实施农产品加工流通提升工程。大力发展食品加工、现代畜牧等产业,统筹推进各县(市)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品牌培育,打通销售环节,推动传统农业“接二连三”,做强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深入落实玉米深加工企业
粮源供应链再造工程,做好玉米深加工企业跟踪监测和运行分析。提前研判大豆粮源供需形势,适时启动大豆粮源供应链建设。强化农产品营销,通过展会推介、品牌营销、互联网营销等新形式新业态,加强对口合作、产销合作,拓宽销售渠道,助力优质农产品“卖得更好”,增强市场竞争力。
(2)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扶持“链主”企业发展,促进种养加销全产业链加速融合,打造食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奶牛、肉牛、生猪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羊、禽2个十亿级产业集群,推进果蔬、食用菌、杂粮杂豆、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7%。
(3)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三产融合、生态旅游等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打造“一镇一业”“多镇一业”的镇域产业。巩固提升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新增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4)加强农业统计监测。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反映农业全产业链价值。
8.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针对新型经营主体规范程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连接机制不紧密的问题,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强化农业市场化建设,推进生产关系调整,
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
(1)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主体、农产品营销主体。继续发展股份制合作社,完善章程和规章制度,合理设置土地股和资金股量化比例,年末盈余同股同利按股进行分红。实施“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实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培育计划,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到1552个,新增股份制合作社100个,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6个,市级农户家庭农场示范场100个,农业示范公司10个。
(2)实施市场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涉农服务业,突出数字农业发展,推进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农资供应、农业托管、农机服务、农技服务、农产品销售、农村金融等环节,加快农业生产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培育农业市场化服务主体36个,引进农业数字化服务企业5个。建设数字农场26个,数字农业示范园区3个。
(3)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公司+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赢。
9.实施“中国粮食,中国饭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立粮油保供稳价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全市粮食应
急预案,确保粮油市场不脱销、不断档。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叫响“中国绿色食品之都”品牌。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新认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20个以上;新增有机产品认证证书6张,证书总数达到135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溯源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指标负面清单,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持续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推进农村现代化
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和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不够的短板问
题,抢抓战略机遇,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步伐。
10.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全市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撤并“空心屯”60个。
11.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道路、供水、能源、通信、服务等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1)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支持乡镇通三级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有序推进实施路长制,完
善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全市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
(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老旧供水工程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鼓励村级统筹布局供水设施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健全水费收缴机制,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3%以上。
(3)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推进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统筹规划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城及周边乡镇的集中热源,采用生物质锅炉和节能环保炉具为农户分散供暖。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模式供热。加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力度。围绕秸秆、畜禽粪污和垃圾综合利用,谋划建设绿色产业项目20个。
(4)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支持有专项应用需求的地区开展千兆光网、5G网络等,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5)加强为农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电子商务、寄递物流、客运站点、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新增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寄递物流点。
1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1+1”重点工作,抓好厕所、垃圾、污水、能源、菜
园五项“革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运营管护机制,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市农村改厕新增5000户。进一步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新建8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新建秸秆压块站60个。新建“菜园”示范村63个;庭院种植面积达到37万亩,“菜园”利用率达85%以上。
13.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1)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调整,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进一步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镇教师到乡、村驻校交流任教。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发展。加强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乡村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
(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积极落实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加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逐步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3)加强农村保障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就业支持、就业援助等政策并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难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健全市县乡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开展互助服务、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4.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邮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活性服务网点,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国家级和省级旅游重点村分别达到3个和2个。
15.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1)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2)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
(3)推进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县乡村
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事不出县区”。
(4)提升乡村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强乡扩权”改革,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好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16.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强化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民间艺术、乡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打造善治乡村。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开展“好家风进万家”活动,评选一批农村“最美家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
风。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市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领带动城乡融合发展
针对县域经济产业聚集度不够、主导产业不突出问题,强化招商引资壮大县域优势主导产业,打造全产业链,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17.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域经济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升速度,推动弱县赶超、强县跨越,开创县域经济发展新局面。积极开展县域经济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培育百亿县区、十亿乡镇、亿元村。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力争更多县(市)进入全省十强县,推动其他县位次前移。
(1)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围绕12个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现代畜牧、新能源环保、生态旅游、生态养老、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县域主导产业,打造县域经济产业集群。引导要素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聚集,大力发展吃配经济,形成专业化分工配套体系。进一步推动各县(市)稳定存量、抓好增量,力争更多的县域企业提档进入规上企业行列。
(2)突出工业引领突破。围绕“农头工尾”“粮头食尾”,深入推进工业立县,将发展要素向工业集聚,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强化园区和项目建设,着力打
造百亿级产业园区,不断壮大工业总量。
(3)突出产业项目带动。围绕新一轮百个重点产业项目攻坚行动,大上有市场、有就业、有税收、有投资、有产业带动的高质量项目。按照主导产业链图谱招商,突出绿色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谋划项目。深入实施百亿级项目攻坚,打造一批战略性龙头企业。优化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环境,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领先企业,加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县域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81个。
(4)突出全产业链打造。围绕“粮”“食”一体化、“肉”“食”一体化、“奶”“乳”一体化,完善种养加销全产业链。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再造工程,推动粮食、乳肉加工向中央厨房化、生物化工方向拓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依托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粮食、乳肉、马铃薯、酒水等产业链供应链,大力推进生物医药、中央厨房食品产业,提高产业链层次。招引皮毛骨血深加工项目2个以上。
(5)突出城乡协调互动。注重发挥乡村经济基础支撑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乡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快培育乡村市场主体,实施百亿县区和百亿园区、十亿乡镇、亿元村培育行动。利用村级资源吸引人才创业,大力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市场的“一村一品”经济,加快构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提升乡村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培育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100个。
18.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把农业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县域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和立县主导产业。每个县(市)要加快培育形成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立县主导产业2个以上。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开展县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形成以中心城为引导的新格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鼓励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四)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针对农村市场主体活力不足、资产资源潜力未能充分释放的问题,持续深化改革,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9.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组织化、规模化经营程度。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稳定在2030万亩以上,200亩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700万亩以上。
20.深化农村建设用地改革。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
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农村休闲观光等产业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乡镇依规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农村土地征收范围,建立城乡公示地价体系。2021年实现城乡基准地价全覆盖。
21.推行现代农业生产新方式。积极推进农业托管服务,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全程托管赋能超市,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农机服务、大数据服务、投入品服务、主体服务、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借鉴现代玉米种植合作社经验,支持组建跨区域联合体,成立全程托管服务中心,完善主要作业环节单项代耕服务,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按产业链标准组织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具有一定复制推广价值的托管典型10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
22.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新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资”治理,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和集体
经济运行新机制,实现集体经营性资产盘活盈利,非经营性资产管理规范,资源性资产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经济行为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和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工程项目招标制度、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积极对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建立基层组织经济行为规范化管理机制,出台全面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文件。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使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
23.深化农村相关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省制定的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相关办法。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果,推进“数字供销”新型供销社建设,基层社覆盖全市乡镇9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我省的
实施办法,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市、县、乡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帮助乡村研究产业强乡(镇)和“一村一品”发展思路。建立市、县、乡党政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业务轮训。
(二)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县(市)区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分解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加强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充实和强化工作力量。发挥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作用,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推进合力。
(三)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抓好全市村“两委”换届,有序开展乡镇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打造“一懂两爱”乡村振兴人才队伍。选聘优秀村书记进入乡镇事业编管理,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名校优生”等充实乡镇管理人才队伍,利用“丰羽计划”引进重点产业人才,利用“县引乡聘村用”机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利用乡村资产资源招引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发掘本地“土专家”“田秀才”“文化人”“新农人”等乡土人才,壮大乡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五)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能力突出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一并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1
网络
乡村振兴意见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意义重大,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村人才短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健全等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增强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提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走符合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2.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稳定增长,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增加,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沿海发达地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设立衔接过渡期。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退出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
。
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一键报贫”在线申报系统作用,定期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主管部门筛查预警,及时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重残重病易致贫户纳入监测范围,按户造册、单列管理、重点帮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帮扶力度,继续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5.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对脱贫县的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持续落实省领导挂钩联系、省直部门挂钩帮扶、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制度。加大产业帮扶力度,促进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发展,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深化“千企帮千村”对口帮扶活动。加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持续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规范公益岗位管理,促进弱劳力、半劳力、残疾人等家庭就近解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
6.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脱贫人口中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业。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供养制度基础上,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进一步拓展救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动态跟踪掌握脱贫群众参保信息、社保待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7.深化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弘扬“时代楷模”精神,深化“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协作机制。统筹帮扶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引导我省企业投资合作,加强劳务协作,强化消费帮扶,持续实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对口支援,推动加快发展,助力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提高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8.全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油、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大对产粮大县政
策支持力度。加强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全覆盖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水稻生产功能区。积极争取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抓好20万吨省级储备粮食订单收购,坚持并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全省61个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改造建设一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加工企业。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深入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持生猪存栏900万头以上。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和夏秋高山蔬菜,提升蔬菜周年均衡供应水平。调整优化茶叶品种结构,推进茶产业绿色发展,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快发展百香果、南方葡萄等特色果业。推进食用菌工厂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加快珍稀食用菌产业化。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推广林果、林药、林菌、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家禽和草食动物,不断做强肉鸡产业,实施蛋禽产业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深远海水产养殖和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不断壮大特色水产养殖产业,推进新一轮渔港和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创建36个国际标准农产品基地,发展农产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大重点产品、重点市场拓展力度,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
9.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和管理。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
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新建高标准农田135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加强执法监督。
10.推动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聚提升。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优化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布局。“十四五”时期,围绕茶叶、水果、蔬菜、林竹、花卉苗木、畜禽、水产、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创建3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2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推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一体化发展,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短板,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发展特色体育赛事和体育旅
游,做强乡村物流业,提升乡村旅游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积极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11.加快推进种业创新。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确定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建设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推进一批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产业化开发。全面启动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创新联合育种攻关机制,支持特色新品种选育,重点开展优质水稻、专用“两薯”、特色蔬菜、食用菌、水产、林木花卉等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推进中国稻种基地、特色果蔬育苗基地、国家林木良种基地、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和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新品种评价、展示、推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农作物和畜禽品种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保持98%以上。
12.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外场试验和科研基地建设。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建立利益共同体,根据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选认2000名以上省级科技特派员,吸引省外、境外科技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加强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15个农业科技创新专业联盟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
撑行动。支持高校和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在农业产业强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共建一批农业产业研究院,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推进主要农作物全面全程机械化,全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提高到72%、79%。加快农业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云131”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新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15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
13.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肥种植,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大力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整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92%,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海上综合整治,推广环保型塑胶渔排,促进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全国领先。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大对粮油地理标志的支持保护力度,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创建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
名牌农产品,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14.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毫不松懈抓好防控,全面落实监测排查、清洗消毒、省际防堵、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关键措施,严防发生新的疫情。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加强草地贪夜蛾、水稻螟虫等病虫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主要作物病虫危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全面落实林长制,实施松树纯林改造提升,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各级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设,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五江一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局部地区强降雨雷达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一本账”数据集。推进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防灾技术指导,有效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15.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
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注重风貌引导,不搞大拆大建,做到“村民看得懂、用得上”。加强规划执行刚性,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支持台湾乡建乡创团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
16.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向纵深发展,重点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受益人口80万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合理延伸城镇供水管网,逐步实现城乡供水统一运营,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推进3个农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管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展30个乡村电气化试点。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快构建农业农
村大数据体系。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广播电视覆盖和接收信号。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17.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促进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完善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以县域为单位,“打包”推进村庄保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农村公厕管护市场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建设,2021年全省整治既有农房10万栋。有序推进村庄杆线规整,引导合理共杆。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
18.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
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落实乡村小规模幼儿园(学前班)精准帮扶机制,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力争普惠率达85%。继续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深化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等学校管理机制改革。落实省级示范性建设高中与薄弱初高中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鼓励县级中职学校申报建设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中职专业群。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建设,开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加大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及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设施建设,夯实基层卫生网底。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乡镇。继续通过定向委培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人才队伍,落实村医多渠道补助和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医保定点村卫生所协议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
培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政策。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盘活用好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动医养结合。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民间艺术、乡土文化发展,抓好百姓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19.积极扩大农村消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推动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对接。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发展农村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乡镇惠农服务中心、益农信息社作用,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服务。积极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20.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结合县域“十四五”规划编
制,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
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推进县域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培育壮大县域支柱产业,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扩权强镇,以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农业产业强镇为重点,打造一批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点镇,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进省级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网签制度,提高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对租赁农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制度。
22.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有序开展,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
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化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贯彻落实“八不准”相关规定,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2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各项制度,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改革实效。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强化集体“三资”管理,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整合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发展支柱产业,提升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投融资支持、生态保护和建设模式,支持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完善规模林票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4.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家庭农场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全省家庭农场总数超过13万家,创建具有示范作用的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增强联农带农功能,新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以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配套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
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落实“四免一补”政策,推动新增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2万人。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5.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省委统一领导、市县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农村工作推进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去。省、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做好联系点挂钩帮扶和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加强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26.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适应新形
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省、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强化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各项工作职能。
27.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子,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增强班子战斗力。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完善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激励关怀,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
编制人员时给予政策倾斜。
28.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党建+”、“互联网+”等治理模式,推广积分制等做法,引导农民发挥乡村治理主体作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乡村配备专职调解员。推行“信访评理室”和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乡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进农村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动乡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提升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水平。
29.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加强新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持续发挥“五会”作用,治理农村不良风气,规范引导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推行婚丧礼仪改革,努力革除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
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
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利用自然资源,开展自然教育。
30.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地方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用足中央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的政策。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农业类投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31.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每年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落实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以良好的作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