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同志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这是农业农村部新组建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工作启动会,也是30个试点县的动员部署会,还是就新组建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的工作职责与今后工作谋划的通气通报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精神,总结交流各地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成效经验,部署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积累经验。
应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多年来,合作社总体发展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过去有个大致的判断就是“三个三”,即三分之一是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三分之一可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三分之一处于中间状态,能发挥一些基本作用,但效果不十分明显。相比全国210万家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才18万多家,仅占10%左右。可以讲,农民合作社发展已经到了提质转型的关键阶段。近年来,江苏、浙江等省不再仅仅局限于只抓一批示范社创建,而是搞示范县创建,由点到面、整县推进,推动合作社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效果。我认为这个做法值得总结,值得推广。这次我们把30个试点县的党政负责同志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也请来参会,就是希望大家切实承担起试点的主体责任,思想上先入位,了解试点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上午,我们现场考察了吴中区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情况。刚才,江苏、河北、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省份和吴中区的同志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都很实,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接下来,我们还要与中化、中粮和中国邮政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农业种植、物流销售、信贷保险等方面,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连续15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指出“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今年3月8日,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大力推动乡村“五个振兴”,指出乡村组织振兴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又一次作出最新指示,特别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十分深刻,内涵十分丰富,是指导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并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法律贯彻落实,推动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到今年9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3.8万家,是2012年底的3倍,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5%,比2012年底增加了20个百分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11年来,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
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合作社引领农民在节本增效、分享产业化经营利益上找出路,在规模经营、带动就业增收上做文章。经济实力不断壮大。2017年,全国合作社实现经营收入5890亿元,可分配盈余1100亿元,为每个成员平均分配1644元。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供统销、统防统治、统耕统种统收等经营服务总值达到1.17万亿元,53%的合作社实现产加销一体化。1.16亿亩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合作社,占流转总面积的22.7%,其中入股合作社土地面积3157万亩。10万家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8.5万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4.7万家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社际联合合作不断加强。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组建联合社1万多家,安徽、甘肃等省还成立了省级合作社联合社。贫困地区的合作社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全国有237.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约10%的国家示范社位于国家级贫困县中,带动成员22.8万户。
总结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历程,合作社保持生命力,必须把握和坚持以下5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把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尊重农民意愿、契合农村实际,把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价标准。二是坚持以服务为根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成员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恪守法律底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树立依法办社理念,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法律法规落实的督促检查。四是坚持以规范促发展,切实做到边发展边规范,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五是坚持创新发展,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着力在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不断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路径,拓宽合作领域,创设扶持政策措施,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和引领带动活力。
虽然这些年我国农民合作社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农民对合作社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合作社的整体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够强,指导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与广大农民的期盼还有差距。甚至有个别地方还存在打着信用合作的旗号,对外违法吸储,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破解这些问题,近年来,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系统、协同、整体推进合作社发展质量,找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全国有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云南、陕西等9个省148个县(市、区)开展了示范县创建、规范化建设整县推进等行动。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部里决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探索推进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方法路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依靠农民群众参与和建设,也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系统、协同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推动合作社做优做强。充分认识试点的意义,有助于增强推进试点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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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20530:韩俊: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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