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58120件,审结、执结70021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0.19%和24.27%。其中,新收690284件,上升23.33%;自治区高级法院受案17572件,审、执结15408件,分别上升37.5%和45.25%;全区法官人均结案164.5件,同比增加36.7件。新收案件数、结案总数、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效稳中向优。破产重整、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审判、涉外刑事审判、家事少年审判、边贸纠纷诉外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有关会议作了交流介绍。全区法院有70个集体、15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5场庭审获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79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
一、围绕大局积极作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区法院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99件,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
围绕重大部署,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六字”工作方针,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学习讨论,以“六破六立”精神促进思想解放,着力解决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忽视社会效果等问题。自治区高级法院推出服务举措67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惠企护商措施15条。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安心安身安业。支持配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追回资金20.43亿元,针对扶贫小额信贷提出防范风险司法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与自治区工商联加强沟通联系,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联合下发意见,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精准化、常态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05件,加大保护原创力度,激发创新活力。
依法处理涉企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15261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加大调解力度,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尽量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审理涉公司、股权、证券、期货等相关案件7280件,规范融资行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办结破产案件515件,以法治方式助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危困企业转危为安,“田七牙膏”“睡宝床垫”等知名产品恢复生产,阳鹿高速公路全线通车。
坚持平等保护,服务高水平开放发展。妥善审理跨域、跨境纠纷案件,服务“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对外商、外资、外企依法平等保护。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商事案件572件,办结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643件,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北海海事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涉外诉前保全船舶案件,获外方当事人充分认可,主动请求中国法院管辖审理后续案件。
坚持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建协调机制,与检察机关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依法适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一样都不能少。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9107件,依法惩罚违法犯罪,并判令侵权人复绿复植350亩、支付生态补偿金3804万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桂林山水、北部湾红树林、左江花山岩画等自然名胜生态保护,促进漓江、九洲江、南流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服务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784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维护政府公信力,服务“放管服”改革、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优化政务环境。妥善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支持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审结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案件1295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组建扶贫工作队、派出2573人(其中驻村担任第一书记543人)开展帮扶工作,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做贡献。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稳定部署,把保稳治乱促和谐摆在突出位置,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921件、判处罪犯58779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圆满完成特赦案件的审判任务。全区刑事案件总体平稳,法院受案件数小幅增长2.7%,其中最多的是盗窃和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分别为8645件10621人、4180件4187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达到97.17%。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犯罪。依法打击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贩毒贩枪、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550件、判处995人,对借边民互市贸易实施走私、“保货走私”等犯罪新动向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边境监管,维护边关、边贸秩序和边境、边民安全。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把标准,不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聚焦重大黑恶案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06件、判处3868人,依法严惩张加爱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审理涉黑恶“保护伞”案件31件34人。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查扣张树辉为首的涉黑案涉案财产2.4亿余元。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严打整治涉枪涉爆、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整治治安乱点,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4856件、判处6890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5058件、判处6525人。贯彻“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走私冻品等犯罪,保障群众“菜篮子”“药瓶子”“舌尖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