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026-03-01 09:03:5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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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安排

本次学习教育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重点面向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认真落实以下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筑牢思想根基

明确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创新学习方式。建立“首学首讲首修”机制,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程,作为领导干部上讲台的重要内容。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结合本地红色资源和正反面典型案例(如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本地棚改案例等)开展沉浸式教学和专题研讨。

强化分类培训。针对不同层级、领域、行业实际,开发差异化教学模块。对年轻干部,要结合其成长特点,设置“政绩三问”专题课程,帮助他们扣好“第一粒扣子”。对关键岗位干部和新提任干部,要强化警示教育和权力观教育。

(二)严肃认真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

广泛听取意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接待信访、走访群众等途径,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党员、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查摆问题必须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检视重点。

对照反思检视。对照政绩观偏差负面清单(如盲目举债搞建设、统计数据造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视生态环保、漠视群众疾苦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

建立问题清单。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具体表现、产生原因和初步整改方向。

(三)动真碰硬整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结合。坚持与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统计督察整改等相结合,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实施销号管理。对查摆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和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开展警示教育。选取本地区本系统因政绩观偏差被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或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坚持开门搞教育,践行为民宗旨

自觉接受监督。整改整治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布,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要邀请群众评判,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

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民生为大,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实际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

搭建实践平台。选派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一线岗位“墩苗”历练,明确民生实事清单,在服务群众中强化“以实绩论英雄”的意识。探索跨地区“互换式”教学实践,让干部在对比中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五)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教育成果

开展制度清理。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特别是考核评价、干部选任、项目审批、统计核算等方面的规定,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

完善长效机制。将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存在偏差的及时提醒纠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因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符合条件可予以免责或减责。

三、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

(二)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层级、地区、领域、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发挥指导作用,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灵活安排。要把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三)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中央规定,简约务实,不搞花样翻新,不搞形式主义,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作硬性要求。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对在学习教育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习教育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时宣传推广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对搞“形象工程”“虚假政绩”的反面典型要坚决曝光。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时报上级党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附件:

学习资料清单

政绩观偏差负面清单(参考)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申报表

附件一

学习教育学习资料清单

为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制定学习资料清单如下。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一、必学基础篇(核心文献)

序号

学习资料名称

学习要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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