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是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和格局境界的集中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能够引领我们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而扭曲的政绩观则可能导致工作偏离轨道,甚至滋生腐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司法行政公信力。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我们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使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内在需要。全体干部务必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检视、校准偏差,切实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准确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具体投射。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正本清源,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稳步前行。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绩,绝非简单的数字增长、表面文章,而是体现在法治信仰的坚定、法律服务的优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切实维护上。唯有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方能筑牢思想根基,抵御错误观念的侵蚀。
(一)以“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定力,筑牢信仰根基。XXXXXX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衡量我们政绩的首要标准,就是看是否坚决贯彻党XX决策部署,是否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都必须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司法行政是业务部门,政治离得远”的错误认识,警惕将政绩局限于单纯的业务指标,而忽视其背后的政治考量和社会效应。真正的政绩,必然是符合政治要求、经得起政治检验的实绩,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