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带头坚决扛起管*治*责任方面问题
素材
1.省级发改委分管重大项目副主任:一是主体责任传导层层递减,2025年上半年仅开展2次分管处室廉政谈话,且多为念文件形式,未针对重大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题廉政提醒,导致下属处室出现1起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不严问题。二是监督执纪“宽松软”,2025年3月发现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中存在工作人员私下沟通调整申报信息的苗头性问题,未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仅口头提醒,后续该问题升级为违规审批,延误项目推进1个月。三是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2025年组织的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未结合新上马的区域协调发展项目新增风险点,仍沿用2024年旧清单,对项目招投标监管等新增高风险环节未覆盖。
2.省级教育厅分管基础教育副厅长:一是管*治*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2025年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未将廉政要求嵌入学校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导致某地级市出现2所新建学校招标过程中违规收受供应商礼品问题。二是对下属单位监督缺位,2025年第二季度未按规定抽查市、县教育系统*风廉政建设情况,直至6月接到信访举报,才发现某县教育局存在违规收取择校费并私设“小金库”问题。三是警示教育针对性不足,2025年组织的教育系统廉政教育活动,仍采用观看通用教育片的方式,未结合基础教育领域招生录取、教辅材料征订等典型廉政风险点制作案例课件,干部参与度仅60%。
3.市级住建局分管工程质量副局长: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浮于表面,2025年年初与分管科室签订从严治*责任书后,未开展后续跟踪问效,直至9月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才发现某科室长期存在工作纪律松散、对施工企业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导致2个在建项目出现质量隐患。二是关键领域监督缺失,2025年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中,未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材料进场验收等环节监管不力,出现1起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补贴资金问题。三是责任追究避重就轻,2025年7月发现分管科室负责人违规接受施工方宴请并收受礼品后,仅给予内部警告处分,未按规定通报曝光,未起到震慑作用,后续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市级财政局分管预算资金副局长:一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5年聚焦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业务工作,忽视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全年仅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导致下属预算科出现工作人员违规泄露预算编制信息问题。二是资金监管存在漏洞,2025年在直达资金拨付监管中,未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对某区挪用200万元直达资金用于非民生领域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直至年底审计才暴露。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不精准,2025年组织的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排查,仅依赖科室自查,未深入分析预算审核、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的隐性风险,排查结果与实际风险脱节。
5.区级人民政府分管文旅副区长:一是管*治*责任压得不实,2025年在推进辖区文旅项目建设中,未将廉政建设同步部署,对项目征地拆迁、招商运营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重视不足,导致某文旅小镇项目出现村干部违规收受开发商好处费问题。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区文旅局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服务群众态度差等问题,未及时约谈纠正,直至群众多次投诉后才开展整改,影响政府形象。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佳,2025年组织的文旅系统廉政教育活动,未结合本领域景区管理、文物修缮等典型案例,仅传达上级文件,干部对廉政风险认知不深刻。
6.省级卫健委分管医疗监管副主任:一是主体责任传导不力,2025年未定期听取分管处室*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医疗机构监管中的廉政风险研判不足,导致某三甲医院出现药品耗材采购违规收受回扣问题。二是监督执纪不严格,2025年4月接到群众反映某医院医生过度诊疗的举报,未牵头组织专项核查,仅转由医院自行调查,调查结果流于形式,未追究相关管理责任。三是行业作风整治流于形式,2025年部署的医疗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未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整治情况的抽查比例不足30%,部分医院仍存在收受患者红包的现象。
7.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意识淡薄,2025年将主要精力放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业务工作上,忽视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全年未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关键环节监督缺失,2025年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批中,未对审核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出现工作人员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并收受好处费问题。三是问题整改闭环不完整,2025年上半年监督检查发现某农贸市场存在售卖过期食品问题,仅责令限期整改,未跟踪复查,导致问题反弹,被媒体曝光。
8.区级教育局分管招生考试副局长: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5年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未将廉政要求贯穿全程,对招生政策解读、资格审核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不足,出现工作人员违规为关系户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问题。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2025年发现部分学校存在违规收取校服费、教辅材料费等问题,未严肃追责,仅责令退还费用,未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2025年组织的教育系统廉政培训,未结合招生录取、职称评定等高频风险点开展案例教学,干部纪律意识提升不明显。
9.省级交通运输厅分管公路建设副厅长: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2025年年初签订从严治*责任书后,未对分管的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廉政督查,导致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出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并向监管人员行贿问题。二是监督执纪滞后,2025年6月接到举报反映某公路养护项目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未及时介入调查,直至8月才开展核查,延误了问题处置时机。三是容错纠错机制执行不力,2025年某干部在推进智慧交通项目中因探索创新出现轻微失误,未按规定落实容错政策,反而过度追责,打击了干部干事积极性。
10.市级农业农村局分管乡村振兴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传导层层弱化,2025年在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中,未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廉政检查,导致某乡镇违规将乡村振兴资金用于修建办公楼附属设施。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部分村集体在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未及时约谈村“两委”负责人,仅下发整改通知,整改效果不佳。三是廉政教育形式单一,2025年组织的乡村振兴领域廉政教育,仅采取会议传达方式,未组织村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教育感染力不足。
11.区级应急管理局局长:一是主体责任扛得不牢,2025年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未同步排查执法人员廉政风险,出现执法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收受礼品问题。二是监督管理存在盲区,2025年对下属执法中队的执法流程、案件办理等环节监管不力,出现违规减轻企业行政处罚力度的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责任追究避重就轻,2025年某执法人员因违规执法被群众举报查实后,仅给予通报批评,未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未起到警示作用。
12.省级水利厅分管水利工程副厅长:一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5年在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未将廉政建设与工程进度、质量监管同部署同落实,导致项目监理单位违规收受施工单位财物问题发生。二是关键环节监督缺失,2025年对水利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仅停留在财务报表审核,未实地核查资金使用实效,出现某项目资金被挪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佳,2025年组织的水利系统廉政教育,未结合近年来水利工程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开展剖析,干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13.市级商务局分管招商引资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意识淡薄,2025年将工作重心放在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上,忽视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未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二是招商过程监督缺位,2025年在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中,未对工作人员接触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出现工作人员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纪念品问题。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2025年发现下属科室在招商政策兑现中存在拖延推诿问题,仅责令限期整改,未跟踪问效,导致企业投诉率上升20%。
14.区级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25年在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中,未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出现某街道工作人员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低保问题。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部分社区在养老服务机构补贴申报中存在材料审核不严问题,未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仅要求补充材料,未追究审核责任。三是廉政教育形式单一,2025年组织的民政系统廉政学习,仅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结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干部参与度不高。
15.省级人社厅分管就业创业副厅长: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5年在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中,未对补贴审核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重点防控,导致某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套取补贴资金问题发生。二是监督执纪宽松软,2025年5月接到举报反映某地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收取求职者费用问题,未及时组织核查,直至7月才开展调查,问题处置不及时。三是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2025年组织的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未针对就业创业补贴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入排查,风险点梳理不全面。
16.市级城管局分管市容管理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压得不实,2025年在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未对执法人员廉政行为进行规范,出现执法人员违规向商户收取“卫生费”并默许违规经营问题。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存在漏洞,2025年对下属执法队伍的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监管不力,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按规定开启记录仪,出现执法纠纷后无法还原现场。三是责任追究不严格,2025年某执法人员因暴力执法被媒体曝光后,仅给予停职检查,未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社会影响未能及时消除。
17.区级科技局局长:一是主体责任履行不力,2025年在科技项目资金申报审批中,未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出现工作人员为企业申报项目提供有偿咨询服务问题。二是廉政教育针对性不足,2025年组织的科技系统廉政教育,未结合科技项目审批、科研经费使用等高频风险点开展案例教学,干部对廉政纪律认知不深刻。三是问题整改闭环不完整,2025年上半年监督检查发现某企业存在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仅责令限期整改,未跟踪复查,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
18.省级生态环境厅分管污染防治副厅长: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5年在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中,未同步排查执法人员廉政风险,出现执法人员对企业污染违法行为选择性执法并收受好处费问题。二是关键环节监督缺失,2025年对环评审批流程的监督仅停留在书面审核,未实地核查项目真实性,出现某企业通过虚假材料骗取环评审批文件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佳,2025年组织的生态环境系统廉政教育,未结合近年来污染防治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开展剖析,干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19.市级体育局分管体育赛事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意识淡薄,2025年在大型体育赛事筹备工作中,未将廉政要求嵌入赛事招商、器材采购等环节,导致赛事器材采购中出现工作人员违规收受供应商回扣问题。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赛事组织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接受赛事赞助商宴请问题,未及时约谈纠正,仅口头提醒,未追究责任。三是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2025年组织的赛事筹备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未针对赛事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入排查,风险点梳理不全面。
20.区级统计局分管统计执法副局长: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25年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未对执法人员廉政行为进行规范,出现执法人员违规为企业修改统计数据并收受财物问题。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2025年对下属统计站的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监管不力,出现某街道统计数据造假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三是廉政教育形式单一,2025年组织的统计系统廉政学习,仅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结合统计执法、数据审核等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干部纪律意识提升不明显。
21.省级医保局分管医保基金监管副局长: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5年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未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出现某医疗机构通过虚开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问题,涉及金额50余万元。二是监督执纪滞后,2025年8月接到举报反映某药店违规刷取医保基金问题,未及时组织核查,直至10月才开展调查,导致医保基金损失进一步扩大。三是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2025年组织的医保系统廉政培训,未结合医保基金审核、定点机构监管等高频风险点开展案例教学,干部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22.市级文旅局分管景区管理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压得不实,2025年在景区等级评定工作中,未对评定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出现工作人员违规为景区提升等级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问题。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某景区存在违规收费、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未及时约谈景区负责人,仅下发整改通知,整改效果不佳,群众投诉率居高不下。三是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2025年组织的景区管理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未针对景区招商、设施维护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入排查,风险点梳理不全面。
23.区级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副局长:一是主体责任履行不力,2025年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中,未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廉政行为进行规范,出现工作人员违规为社区矫正对象减少监管次数并收受财物问题。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存在漏洞,2025年对下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监管不力,出现某司法所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开展走访核查,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问题发生。三是廉政教育形式单一,2025年组织的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学习,仅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结合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干部参与度不高。
24.省级林业局分管林业工程副厅长: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5年在林业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中,未将廉政建设与工程质量监管同部署同落实,导致某造林项目出现施工单位虚报造林面积套取补贴资金问题。二是关键环节监督缺失,2025年对林业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仅停留在财务报表审核,未实地核查资金使用实效,出现某项目资金被挪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佳,2025年组织的林业系统廉政教育,未结合近年来林业工程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开展剖析,干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25.市级住建局分管物业管理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意识淡薄,2025年在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中,未对物业企业资质审核、物业收费监管等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重点防控,导致某物业企业通过虚假材料骗取资质证书问题发生。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部分小区存在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未及时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仅要求限期整改,未追究监管责任。三是问题整改闭环不完整,2025年上半年监督检查发现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差问题,仅责令物业公司整改,未跟踪复查,导致业主反复投诉。
26.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25年在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发放工作中,未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出现某街道工作人员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优抚金问题。二是廉政教育针对性不足,2025年组织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廉政教育,未结合优抚资金发放、退役军人安置等高频风险点开展案例教学,干部对廉政纪律认知不深刻。三是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2025年对下属服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监管不力,出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问题,被退役军人投诉。
27.省级商务厅分管对外贸易副厅长: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5年在对外贸易扶持资金发放工作中,未对资金审核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重点防控,导致某企业虚报出口数据套取扶持资金问题发生。二是监督执纪滞后,2025年6月接到举报反映某外贸企业违规使用扶持资金问题,未及时组织核查,直至8月才开展调查,问题处置不及时。三是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2025年组织的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未针对外贸资金申报、进出口配额审批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入排查,风险点梳理不全面。
28.市级卫健委分管基层卫生副局长:一是管*治*责任压得不实,2025年在基层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中,未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廉政检查,导致某乡镇卫生院违规将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办公设备问题。二是日常监督提醒不及时,2025年发现部分村卫生室存在违规使用基本药物、虚报诊疗人次等问题,未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仅要求补充材料,未追究审核责任。三是廉政教育形式单一,2025年组织的基层卫生系统廉政学习,仅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结合基层医疗服务、药品采购等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干部参与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