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基本规律、要求和方法

2025-11-06 00:03: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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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的基本规律、要求和方法

公文运转作为一个系统,它具有一般规律,或称基本规律。公文运转的基本要素有三个:发文者、公文、受文者,这三个要素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制约着整个公文写作活动,构成了公文写作的基本规律。主要有三大规律:一是“强制与自觉统一律”——反映了公文应强制执行的特性与受文者自觉行为之间的本质联系;二是“速成与制作统一律”——反映了公文写作的特殊要求与特殊方式之间的运行规律;三是“行文者与执笔者统一律”——反映了公文的两个作者的行为关系的必然要求。公文写作的基本规律是普通写作的基本规律在公文领域的特殊表现。

为了突出实用性,这里重点阐述如何运用规律的问题,至于规律本身重在提出命题,阐述则点到为止,以留下广阔的空间和大家共同思考。

一、强制与自觉统一律与优化公文的“三查”促“三性

如同商品生产必须适销对路一样,文章写作必须适应读者需要,公文也不例外。因此,研究公文写作必须以研究受文者为起点。公文行文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受文者执行公文的自觉程度,它指导和制约着公文写作的全过程。

因而我们首先要研究公文与受文者的关系。在一般文章面前,读不读?用不用?受不受影响?都由读者自己决定。公文则不同,受文者必须读、必须用、必须受影响。然而人是有思想的,只能说服,不能压服,压而不服。怎样使受文者自觉地接受和运用公文呢?这就必须实现强制和自觉的统一,这是公文写作必须遵循的第一条基本规律。

(一)执行公文的强制性与“落空公文”缺“三性”

俗话说,公文是衙门专用文字型工具。的确,公文历来是机关行使职权,即施政的基本武器之一,公文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机关公务管理活动”。离开了它,就没有公文本身。苗枫林的《中国公文学》说“公文程式,是一个领导机关或属于一定职守的人员在规定的权限内表达意志,而这种意志一经表达,即发生权力关系。”公文体式构成一旦具体化,制文者与受文者之间的职权领属关系就体现出来了。如命令,体现了发令者与受令者之间的主从关系;请示,体现了请示者与受请者之间的从主关系;平行文也是职权平行的机关之间的相互联系,同样离不开施政两字。公文的作者必须是法定的有权施政的组织或个人;读者既随公文确定了范围,又必定是接受施政的法定的组织或个人。公文运行的本质就是职权运行,即施政的一种形式。列宁说过,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作为行使职权的基本工具——公文,必然具有鲜明的政治一切公文都具有法规的强制力和行政的约束力,而公文的法定权威性是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但在事实上,许多公文常常成为一纸空文。这是为什么呢?笔者先后研究了近千篇落实不好的公文,发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仅从公文本身说,主要是这些公文缺乏正确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受文者难以实行。由此可见,要使受文者自觉地执行公文,就必须提高公文的质量,全面优化其正确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二)提高公文的科学性与靠“三查”促“三性”

从笔者调查的三百多个公文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单位的经验看,提高公文的政策水平,即科学性是确保公文正确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基础和核心。怎样提高公文的政策水平呢?

首先,要坚持“五要三体现”。制作公文是一项严肃的政任务,必须以对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制作公文,用公文的科学性来维护领导机关的信誉和权威。

一要做好五项工作:①要切实弄懂弄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要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③要全面研究历史的经验教训;④要科学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⑤要认真对照兄弟单位的同类文件。就是要上下前后左右全方位地掌握信息,研究问题,进而决定政策。

二要坚持三条标准。公文中提出的意见、办法必须正确地体现的方针政策;必须正确地体现领导集体和首长的意图;必须正确地体现最大多数群众的愿望。总而言之,要符合实际,决不能随心所欲地自作主张。公文的科学性要靠马克思主义作指导,这就要求公文制作者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断地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公文的思想性和政策水平。

其次,要坚持“三查四清”。对公文必须进行严格的核查,确保正确无误,万无一失。主要是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系统检查和过细修改。

一要查政策界限是否正确。每件公文规定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政策界限必须正确。否则,在执行中必然会产生许多偏差。因此,要注意查清下列四个问题:①有无该规定的政策而没有规定的地方;②有无该划的界限而没划清的情况;③有无政策界限规定得过死或过宽,繁锁或笼统等问题;④有无内外不分,上下无别,“一刀切”、“一锅煮”等现象。还要重视核查“工作交待”是否明确。工作交待是政策和要求的细则化、具体化,要坚决纠正交待不明确的现象。凡请示的文件,均须写明情况和自己的要求及意见,并写明希望何机关或何人何时答复何项问题。凡指示的文件,对下级的要求,亦应规定明确。例如应由何机关如何办理,在何时报告办理情况等。

二要查措施办法是否可行。文件中提出实现目标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切实可行,否则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达不到行文之目的。因此,对措施、方法要注意查清下列四个问题;①理论依据是否充分;②与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客观条件是否符合;③在行文范围内是否有普遍指导意义;④重点是否突出。

三要查方方面面有无抵触。主要是查清下列四个问题,保证政策要求做到上下、左右、今昔、前后协调一致:

①上下协调一致,就是进行纵向核对,同中Y、上级已经发布的方针、政策、决定、规定等是否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必须改过来。

②左右协调一致,就是进行横向核对,即同平行机关、同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办法进行核对,是否保持一致,是否需要商榷协调,是否需要说明有关政策规定的适应范围。③今昔协调一致,就是把本文规定的东西,同过去本单位、本机关已有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核对,是否有矛盾,如有不一致的地方,要么修改本文、要么声明废止以前的规定,不能模棱两可。

④前后协调一致,就是进行自身核对,在文稿的标题和内容、观点和材料、段落和段落、条款与条款之间进行核对,看是否有自相矛盾、互相抵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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