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村级综治中心分步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XX市各级综治中心分步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分步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省委、宁德市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围绕“党政协同、立足实际、力量融合、源头预防、就地化解、促进和谐”思路,有序落实各级综治中心“六有”标准建设,实行综治中心等级评定,统筹推进“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建立“综治中心+网格化+大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扎实推进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治理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实施步骤
到2025年底,全镇村级综治中心达到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职责职能、有配套制度、有经费保障、有信息化支撑的“六有”标准,实现运转规范、衔接有序、联动高效,成为集信息采集、视频集成、分流转办、分析研判、动态感知、指挥调度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慧中枢。通过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4年2月)。按照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附件1、2),对辖区内综治中心进行摸排,填写《XX市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备案表》(附件3)。已满足基本条件的综治中心要进一步优化、升级、扩容,对不满足条件的综治中心要按照有利于履行矛盾化解职能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场所场地谋划开展综治中心建设,主要做好基础设施、工作力量、预算经费等基础保障。
(二)建设推进阶段(2024年3月-12月)。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系统平台等重点任务,落实完成规范化建设要求,打造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特色亮点。到2024年6月底,40%的村(社区)达到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到2024年底,我镇达到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70%的村(社区)达到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增强优化阶段(2025年)。推动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持续优化完善各级综治中心组织架构、基础阵地、功能区域、信息平台,整体提升一体化运作、实体化运行、实战化运用能力水平。
三、聚焦目标任务,规范建设标准
(一)明确功能定位
1.乡级综治中心。突出实战运转,注重组团服务、诉求受理、事件分流,建立健全网格事件、矛盾纠纷“受理一录入一研判一分流一反馈一评价”等线上线下全链条闭环处置和联动处置机制,按照“1+6+N”法治服务矩阵建设模式,落实“政法委员统筹”的工作要求,指导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各方力量开展工作,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
2.村级综治中心。突出网格治理,依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社区)干部及网格员,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工作内容,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治安状况,配合开展调处纠纷、信息上报、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二)统一建设规范
1.规范场所功能。镇综治中心要选择开放式、便捷性场所,设置完善综合服务大厅(窗口)、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视频监控调度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并保障进驻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场地。暂无法具备独立办公条件的乡级综治中心,可依托派出所、司法所等办公场地,满足基本功能设置的需求,可视情“一室多用”。有条件的村(社区)综治中心可在党群服务中心周边选择独立办公场地开展工作;其他不具备独立办公条件的,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综治中心区域,进行功能化嵌入。
2.规范软件设置。各级综治中心要在办公场大门外悬挂省综治中心统一制定的标识,可根据当地融合情况加挂相应牌子方便群众知悉、识别。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相关要求,配齐视频监控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显示屏幕、电脑终端、网络宽带等各项办公设施。要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引导台、功能室,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参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确保来访人员有人接待、矛盾纠纷有人调处、综合协调有人统筹。
3.规范岗位职责。乡级综治中心主任由党委政法委员兼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可聘请若干名劳务派遣人员充实综治中心力量,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有效统筹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要科学设置综合协调岗、视频监控调度岗、网格管理岗、矛调协同岗、考核评估岗等工作岗位,分别对应承担日常联络沟通、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数据处置、网格服务管理、矛盾化解协同、效能评估考评等职能,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和职能。村级综治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主任担任,村干部配合开展工作。(三)加强智慧赋能
1.强化数字治理。镇综治中心重点做好平台运用,依据指令和要求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网格事件处置工作,并加强信息应用和网格员队伍管理;村级综治中心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指导网格员做好日常矛盾排查、信访维稳、公共安全、平安创建等方面信息采集报送,确保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实时、动态、鲜活。
2.加强指挥调度。乡级综治视联网需做好日常应用和维护,镇的综治视联网村(社区)覆盖率要提升10%以上;逐级扁平化接入“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形成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移动视频和应急视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实施调用的视频资源池。
3.推进业务融合。结合网格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将“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应用模块嵌入,一同推进、一体建设,做为各级综治中心服务群众的主要业务性模块。推进平台业务范围、工作规范、处置流程、编码规则、数据录入标准化建设,做好各职能部门、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矛盾纠纷数据联通,推动全域矛盾纠纷化解信息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
四、优化组织保障,提高运行效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和部门融合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平安单位创建考评、平安乡镇(街道)创建考评范畴,加大赋分权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综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积极配合支持综治中心建设,加强本系统、本部门业务指导,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的整体效能,最大限度地形成整体合力。
(二)密切协作配合
1.部门常驻。以建设“一条龙服务、一站式解纷”体系为目标,乡级综治中心原则上整合政法各部门和信访、法学会基层工作平台,设置配套的功能室开展工作,健全“1+6+N”法治服务矩阵机制。
2.行业轮驻。在推动相关部门入驻的基础上,吸收民政、人社、卫健、教育、住建、妇联、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涉及矛盾纠纷多、维稳任务重的行业,采取轮驻的方式开展工作。乡级综治中心根据地方发展程度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拓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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